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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網—蘇泊爾“質量門”溯源
這起頗為蹊蹺的 質量門 事件,引起有關方面的反思,認為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國在相關標準、制度方面的混亂和缺失。圖片來源:www.morningpost.com.cn
在上市企業蘇泊爾 錳超標 事件出現後,深交所動作較為遲緩,暴露出上市企業信息披露機制上的一些問題。例如此前許多上市公司,特別是牽扯食品安全的上市公司,爆出問題後,反應最為遲緩的就是監管部門和交易所。
■本報見習記者 賀春祿
2月24日,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稱,對包括蘇泊爾相關產品在內的近40件樣品檢測顯示,不銹鋼炊具析出的錳,與人體每日通過膳食、飲用水攝入的錳相加後,並未達到人體每天錳的最大耐受量,蘇泊爾相關產品是符合我國國傢標準的不銹鋼制品,其錳的遷移水平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損害。
這場鬧得沸沸揚揚的蘇台中市抽化糞池泊爾 錳超標 事件,最終以如此戲劇化的結尾逆轉收場,著實出乎人們的意料。與此同時,這起頗為蹊蹺的 質量門 事件,也引起瞭有關方面的反思,認為此次事件暴露出瞭我國在相關標準、制度方面的混亂和缺失。
財經評論人士餘豐慧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表示,必須建立信息透明的機制,使上市公司信息及時得到披露,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舊聞引發 質量門
據記者瞭解,蘇泊爾炊具 錳超標 事件三年前便已初現端倪。
2009年1月,哈爾濱市工商局道外分局在檢查中發現,共有81個型號的 蘇泊爾 不銹鋼器皿不合格,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的問題。去年8月,哈爾濱工商部門再次抽檢蘇泊爾82個樣品,其中56個規格的產品又被認定為 不合格 。
但兩次檢查結果並未引起外界太大反響,蘇泊爾也沒有對此事進行信息披露與解釋。事件最終爆發源自今年2月16日央視《焦點訪談》的報道,節目稱據哈爾濱市工商部門的多次檢測,蘇泊爾產品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等問題。
針對央視的報道,蘇泊爾董事長蘇顯澤表示: 2011版新國標對材料重新作瞭規定,我們所有生產的材料都符合2011版的新規定。
蘇泊爾公司也立刻發佈公告指出,地方工商部門在抽檢中存在標準不當情況,導致瞭 不合格 的檢測結果。我國不銹鋼炊具執行的國傢強制標準在2011年12月21日出現變更,蘇泊爾所使用的材料均符合當時的有效國傢標準,並不存在錳超標的問題。此外,由於我國尚未對不銹鋼炊具的錳析出量制定標準,蘇泊爾炊具的錳析出量符合意大利制定的標準。
盡管蘇泊爾努力自證清白,一連發出多個公告辯解,但由於言辭較為模糊且沒有監管部門的佐證,消費者並不買賬。不僅輿論呈現一邊倒的局面,各地一些超市也紛紛主動將報道中提到的蘇泊爾產品下架。
而2010年成為蘇泊爾最大股東的法國賽博集團,則反應過慢,在此事件的危機公關中暴露出其外資管理模式在中國市場 水土不服 的問題。
缺失與混亂的國傢標準
在2月24日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前,關於蘇泊爾產品爭論的一個焦點是,其錳含量是否不符合國傢規定。
這個爭論源自去年11月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一份報告。報告顯示,蘇泊爾一款不銹鋼湯鍋錳含量為7.60%,超過國傢規定的2%限值。
中國特鋼協會不銹鋼分會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GB/T3280-2007)中的規定,廣州檢測的蘇泊爾炊具錳含量超標4倍。但蘇泊爾則反駁,GB/T3280-2007為不銹鋼材料行業 推薦標準 ,並非 強制性標準 既然是推薦性標準,2%就無法被視為硬指標。
蘇泊爾還強調,其先後采用瞭不銹鋼鍋具產品的國傢強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GB9684-1988)與《食品安全國傢標準 不銹鋼制品》(GB9684-2011),均符合國傢標準,並不存在錳含量超標。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標準有強制性與推薦性標準之分,推薦性標準屬於自願采用,因此處境尷尬,不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有關蘇泊爾產品的第二個爭論焦點,是錳的析出量是否超標,是否對人體有害。
由於當前我國並沒有制定錳社區公寓大廈抽肥析出量國傢標準,蘇泊爾對於析出量的問題更顯得底氣十足。其發佈的《錳析出量合格檢測報告》顯示,委托德國機構檢測的產品錳析出量均在0.05mg/kg左右,低於意大利標準中錳析出量不超過0.1mg/kg的限制,僅相當於我國礦泉水錳含量允許值的1/8,對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盡管以上爭論的問題如今台中通馬桶因權威部門報告的發佈而有瞭定論,但爭論背後,卻是國傢標準的缺失和混亂,這也是今後包括蘇泊爾在內的企業無法繞過的坎。
華訊財經投資顧問周海濤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表示,在檢查企業產品質量問題時絕對不能忽視社會大環境因素。 在缺乏統一標準且重要標準缺失的情況下,蘇泊爾事件的出現絕不僅僅隻是個案。企業加強自律是其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相關部門與監管層也要發揮自己的作用,為整個市場建立一個健康的經營環境,對於國傢標準的制定要更為慎重與積極。
東北證券金融與產業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畢子男則指出,從這一事件可以看出,企業對一些原料標準和性能的把握有不適當之處。 既然目前在材質標準問題上存在爭議,企業當初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就應當采取更審慎的態度。
信息披露機制待完善
作為財經評論人士,餘豐慧認為在上市企業蘇泊爾 錳超標 事件出現後,深交所動作較為遲緩,暴露出上市企業信息披露機制上的一些問題。 例如此前許多上市公司,特別是牽扯食品安全的上市公司,爆出問題後,反應最為遲緩的就是監管部門和交易所。
從央視報道到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在長達10天的時間裡,蘇泊爾的公告都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理睬。直到2月24日相關的定論才姍姍來遲,這充分表露出瞭監管部門反應的緩慢與拖沓。
周海濤亦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信息披露的不及時與不完整。在央視報道後,蘇泊爾批露信息時沒有出具相關機構的意見證明,使得股民和消費者對其公佈的內容持懷疑態度。
這並不是個案,比如重慶啤酒前期股價大跌,如今在某機構手中卻是重現昔日風采,但是公司對於這種股價反應沒有任何明確的消息披露。同時,也沒有看到監管層對股價的異常波動作出反應。 周海濤說。
餘豐慧則表示,目前上市企業信息披露不僅不充分、不完整,也缺乏準確性,嚴格追蹤信息披露不實的責任機制不健全,或者流於形式。
他認為,應建立信息完全透明的機制,從而使上市公司信息及時、充分披露,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中國科學報》 (2012-03-01 B2 金融)
這起頗為蹊蹺的 質量門 事件,引起有關方面的反思,認為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國在相關標準、制度方面的混亂和缺失。圖片來源:www.morningpost.com.cn
在上市企業蘇泊爾 錳超標 事件出現後,深交所動作較為遲緩,暴露出上市企業信息披露機制上的一些問題。例如此前許多上市公司,特別是牽扯食品安全的上市公司,爆出問題後,反應最為遲緩的就是監管部門和交易所。
■本報見習記者 賀春祿
2月24日,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稱,對包括蘇泊爾相關產品在內的近40件樣品檢測顯示,不銹鋼炊具析出的錳,與人體每日通過膳食、飲用水攝入的錳相加後,並未達到人體每天錳的最大耐受量,蘇泊爾相關產品是符合我國國傢標準的不銹鋼制品,其錳的遷移水平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損害。
這場鬧得沸沸揚揚的蘇台中市抽化糞池泊爾 錳超標 事件,最終以如此戲劇化的結尾逆轉收場,著實出乎人們的意料。與此同時,這起頗為蹊蹺的 質量門 事件,也引起瞭有關方面的反思,認為此次事件暴露出瞭我國在相關標準、制度方面的混亂和缺失。
財經評論人士餘豐慧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表示,必須建立信息透明的機制,使上市公司信息及時得到披露,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
舊聞引發 質量門
據記者瞭解,蘇泊爾炊具 錳超標 事件三年前便已初現端倪。
2009年1月,哈爾濱市工商局道外分局在檢查中發現,共有81個型號的 蘇泊爾 不銹鋼器皿不合格,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的問題。去年8月,哈爾濱工商部門再次抽檢蘇泊爾82個樣品,其中56個規格的產品又被認定為 不合格 。
但兩次檢查結果並未引起外界太大反響,蘇泊爾也沒有對此事進行信息披露與解釋。事件最終爆發源自今年2月16日央視《焦點訪談》的報道,節目稱據哈爾濱市工商部門的多次檢測,蘇泊爾產品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等問題。
針對央視的報道,蘇泊爾董事長蘇顯澤表示: 2011版新國標對材料重新作瞭規定,我們所有生產的材料都符合2011版的新規定。
蘇泊爾公司也立刻發佈公告指出,地方工商部門在抽檢中存在標準不當情況,導致瞭 不合格 的檢測結果。我國不銹鋼炊具執行的國傢強制標準在2011年12月21日出現變更,蘇泊爾所使用的材料均符合當時的有效國傢標準,並不存在錳超標的問題。此外,由於我國尚未對不銹鋼炊具的錳析出量制定標準,蘇泊爾炊具的錳析出量符合意大利制定的標準。
盡管蘇泊爾努力自證清白,一連發出多個公告辯解,但由於言辭較為模糊且沒有監管部門的佐證,消費者並不買賬。不僅輿論呈現一邊倒的局面,各地一些超市也紛紛主動將報道中提到的蘇泊爾產品下架。
而2010年成為蘇泊爾最大股東的法國賽博集團,則反應過慢,在此事件的危機公關中暴露出其外資管理模式在中國市場 水土不服 的問題。
缺失與混亂的國傢標準
在2月24日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前,關於蘇泊爾產品爭論的一個焦點是,其錳含量是否不符合國傢規定。
這個爭論源自去年11月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出具的一份報告。報告顯示,蘇泊爾一款不銹鋼湯鍋錳含量為7.60%,超過國傢規定的2%限值。
中國特鋼協會不銹鋼分會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GB/T3280-2007)中的規定,廣州檢測的蘇泊爾炊具錳含量超標4倍。但蘇泊爾則反駁,GB/T3280-2007為不銹鋼材料行業 推薦標準 ,並非 強制性標準 既然是推薦性標準,2%就無法被視為硬指標。
蘇泊爾還強調,其先後采用瞭不銹鋼鍋具產品的國傢強制標準《不銹鋼食具容器衛生標準》(GB9684-1988)與《食品安全國傢標準 不銹鋼制品》(GB9684-2011),均符合國傢標準,並不存在錳含量超標。
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國標準有強制性與推薦性標準之分,推薦性標準屬於自願采用,因此處境尷尬,不能起到實質性作用。
有關蘇泊爾產品的第二個爭論焦點,是錳的析出量是否超標,是否對人體有害。
由於當前我國並沒有制定錳社區公寓大廈抽肥析出量國傢標準,蘇泊爾對於析出量的問題更顯得底氣十足。其發佈的《錳析出量合格檢測報告》顯示,委托德國機構檢測的產品錳析出量均在0.05mg/kg左右,低於意大利標準中錳析出量不超過0.1mg/kg的限制,僅相當於我國礦泉水錳含量允許值的1/8,對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盡管以上爭論的問題如今台中通馬桶因權威部門報告的發佈而有瞭定論,但爭論背後,卻是國傢標準的缺失和混亂,這也是今後包括蘇泊爾在內的企業無法繞過的坎。
華訊財經投資顧問周海濤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表示,在檢查企業產品質量問題時絕對不能忽視社會大環境因素。 在缺乏統一標準且重要標準缺失的情況下,蘇泊爾事件的出現絕不僅僅隻是個案。企業加強自律是其必須要做的事情,但是相關部門與監管層也要發揮自己的作用,為整個市場建立一個健康的經營環境,對於國傢標準的制定要更為慎重與積極。
東北證券金融與產業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畢子男則指出,從這一事件可以看出,企業對一些原料標準和性能的把握有不適當之處。 既然目前在材質標準問題上存在爭議,企業當初在處理這個問題時就應當采取更審慎的態度。
信息披露機制待完善
作為財經評論人士,餘豐慧認為在上市企業蘇泊爾 錳超標 事件出現後,深交所動作較為遲緩,暴露出上市企業信息披露機制上的一些問題。 例如此前許多上市公司,特別是牽扯食品安全的上市公司,爆出問題後,反應最為遲緩的就是監管部門和交易所。
從央視報道到國傢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發佈公告,在長達10天的時間裡,蘇泊爾的公告都沒有得到監管部門的理睬。直到2月24日相關的定論才姍姍來遲,這充分表露出瞭監管部門反應的緩慢與拖沓。
周海濤亦表示,此次事件暴露出信息披露的不及時與不完整。在央視報道後,蘇泊爾批露信息時沒有出具相關機構的意見證明,使得股民和消費者對其公佈的內容持懷疑態度。
這並不是個案,比如重慶啤酒前期股價大跌,如今在某機構手中卻是重現昔日風采,但是公司對於這種股價反應沒有任何明確的消息披露。同時,也沒有看到監管層對股價的異常波動作出反應。 周海濤說。
餘豐慧則表示,目前上市企業信息披露不僅不充分、不完整,也缺乏準確性,嚴格追蹤信息披露不實的責任機制不健全,或者流於形式。
他認為,應建立信息完全透明的機制,從而使上市公司信息及時、充分披露,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
《中國科學報》 (2012-03-01 B2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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